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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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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金融活动“十面埋伏”,看似馅饼实则陷阱!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,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骗局套路,剖析典型案例,避免上当受骗。
一、虚拟理财类骗局
1、骗局套路
①以“互助”“慈善”为名,无实体项目支撑,依赖拉人头返利维持运作;
②宣称高收益(如月收益30%),资金运转完全依托网络,组织者隐匿境外逃退监管。
2、典型案例
陈某等人注册成立H公司,主要从事美容美发经营。为度过经营危机,H公司以直营门店为集资平台,推出名目繁多的预付卡,以充值返利、美发产品免费用、到期充值可全返等营销手段,吸引消费者投资;同时以高比例分成激励裴某等员工发展为非法集资“工具人”。经审计,H公司共吸纳1.2万余人参与集资,造成损失9.6亿余元。2021年9月,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H公司、陈某提起公诉,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裴某等33人提起公诉。
二、地方交易场所类骗局
1、骗局套路
①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,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;
②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以“原始股”名义非法募资,中介机构提供违规服务(如非法发行股票)。
2、典型案例
某某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成立后,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,采取网上推介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,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电子贵金属交易业务。全国注册用户迅速达到3.9万人,发展了27个省级代理商,仅福建省内发展、培训的市级、县级和普通级会员单位就达到117家。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,某某交易所组织4962名客户进入交易系统参与交易,非法交易成交额合计586亿元,交易共产生手续费和递延费1.57亿元。
三、养老项目类骗局
1、骗局套路
①以“养老公寓”“会员费”为名,承诺项目高回报或养老服务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;
②通过免费旅游、免费体检、养生讲座、亲情关怀骗取信任,或以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、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。
2、典型案例
肖某某等人共谋以开展养老服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,先后成立两家公司,在多地设点,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且“养老基地”不能建成,仍以养老服务为名,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,承诺收益、入住优惠等,还诱骗建筑公司垫资建别墅装修伪装基地。经审计,被告人共吸收189名老年人562万余元。集资的款项融资团队提成45%至50%,其余除用于公司运转外,被肖某某等人分赃。法院认定被告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,应从严惩处。
四、“消费返利”网站类骗局
1、骗局套路
①宣称“购物返利”,实则设置提现限制或发展下线传销;
②此种“消费返利”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,一旦资金链断裂,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,且难以挽回损失。
2、典型案例
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“消费返利”为诱饵,制作网上商城吸引群众注册投资。该公司承诺每天返利1%,100天回本,年收益率高达360%,并设立多级会员制度。实际上,公司股东通过虚假交易和直接操作返利,挪用、转移投资款项购车、购房。该案涉及非法集资、传销、诈骗,造成大量投资者经济损失。警方核查后,将多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。
五、防范指南
①增强识别能力:了解合法投资渠道与常见非法集资特征,对高收益承诺项目保持十足警惕;
②核实公司资质:决定投资前,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公司的营业执照、金融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,同时关注该公司是否有负面新闻报道;
③谨慎签署合同:细读所有文件条款,尤其是涉及费用结构、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,确保所有书面协议均由双方签字盖章,并保留好副本作为证据;
④分散投资风险:“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”,实现资产多元化配置。